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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

功能介绍

本行各级经营机构作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为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取、划转以及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清算备付金的定向划转实施监督管理。

业务特色

本行是首批取得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主办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之一,具备多年丰富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服务经验,依赖于专业的服务队伍、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健全的管理运作,本行将为证券公司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存管银行各项服务。

办理流程

1 、证券公司在本行开立、注销的账户类型:

☆ 证券公司法人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证券公司法人的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

☆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分账户

☆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收账户

☆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小额休眠账户

☆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中止交易账户

上述专用账户必须通过本行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2 、证券公司向本行的营业分支机构提交存管账户报备申请后,经分行由总行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证券公司在提出账户报备申请时,须提交《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变更或撤销账户申请书》。申请书中须完整列明需报备的账户种类。

3 、证券公司在收到本行营业分支机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账户的回执后,方可启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