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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理财业务

【功能介绍】

信托理财业务是指本行以信托产品为基础资产,运用专业的投资理财手段和风险管理方法,针对特定客户群设计并发行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信托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

本行按照理财合同约定,以客户委托资金投资信托产品,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从信托公司直接购买信托产品,作为信托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二是从信托受益人处受让信托受益权,与信托受益权出让方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

【业务特色】

本行于2006年3月率先在业内推出信托理财创新业务,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庞大的理财客户资源、覆盖全国的销售服务网络、便捷的客户资产管理系统、顺畅的行内业务流程、良好的理财产品品牌及较完善的理财产品线,有助于银信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理财产品。

【业务流程】

1、银信双方商洽信托理财合作相关事项,包括信托产品设计、后续管理、相关费用、理财产品发行安排等;

2、银信双方按各自规定程序进行业务报批;

3、银行发行信托理财产品,与投资者签订《理财计划产品协议书》,投资者向银行缴纳委托理财资金;

4、理财产品募集期结束,银行按照理财协议约定于理财产品成立日运用所募集理财资金购买信托产品,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并将理财资金划付给信托公司;

5、信托产品到期,信托公司向银行拨付信托资金本息;

6、理财产品到期,银行向投资者兑付理财资金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