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个人金融服务 >>个人存款服务 >>个人通知存款
个人通知存款
个人通知存款是指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一种储蓄存款。
从1998年7月1日起,个人通知存款不论存款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支取时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通知存款的存期不限,一 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
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可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存单或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但必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起存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您需一次存入,可一次或分次支取,通知存款部分支取时,支 取金额不低于 5 万元 ,支取后留存部分应 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凭证,按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或 根据存款人意愿按您的意愿转为其它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