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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

产品定义 使用指南

【产品定义】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兴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型住房(不含二手住房)的贷款。

【使用指南】

·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70;

3、信用良好、职业稳定、收入较高,具有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

5、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

6、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办理贷款支用和偿还等结算业务;

7、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外币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购房金额的50%(含),或本行认可的房产评估价值的50%(含)(以二者较低者为准)。

2、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本行公布的外币期限贷款利率,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申办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现供职单位收入证明,私营业主应提供近期纳税证明;

4、与开发商或售楼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购房首付款资金证明;

6、担保证明文件。

(1)以房产(含所购住房)设置抵押的,须办理产权抵押登记或预售房抵押登记,且借款人需在合同签定前选择是否办理房屋财产保险手续。

(2)以共有财产作为抵押,应取得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3)以财产设置质押或提供第三人连带责任保证,应根据兴业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7、本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偿还方式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也可实行按月(或按季)计息,到期结清贷款本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偿还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或其他方式,具体偿还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商定。